日前,宁夏卫健委下发通知,通知显示,影响宁夏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试行使用目录以及医用耗材试行使用目录早就已经开始推行。这份通知虽然昨日才刚刚公开,但从文件来看,通知印发的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正式推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
据通知,这两个试行目录是在全面梳理分析全区8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在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目录基础上,组织自治区药事管理、临床药学和中医药学、医疗器械和设备管理以及各相关科室临床诊疗等方面40余名专家编制而成。
通知要求各家医院在该目录的基础上,于2023年1月30日前编制本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使用目录,经药事委员会评估后,报当地卫健委备案。
如果想用目录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必须说明理由并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所在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初审同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使用。
这意味着,目录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想要进入医院采购目录,难度将会极大。
进入目录内药品和医用耗材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通知表示,将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药品和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情况的审核和点评,加强点评结果公示、反馈及利用,对于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移出本机构使用目录等措施,保证临床合理使用。
此外,对于目录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宁夏将积极参加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同时,自治区医药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对2个《目录》内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动态监测,同时强化平台采购数据反馈和分类分批推进开展自治区联盟议价,推进集中带量采购。
附件显示,药品目录列出了通用名和规格,但未列出厂家和价格,共分为两部分:
《目录》不区分原研、参比制剂和仿制药品。本次发布目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即品规)、剂型、规格、是否基药、是否医保、中西药分类6方面内容,不含生产企业和价格。
如果按照医保甲类、乙类划分的话,医保甲类药品860个品规;乙类药品1791个品规,共2651个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