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没听说过大病医保政策
”
、
“
看新闻了解一些,但具体内容是什么不知道
”
、
“
我连基本医保都不是太了解
”……21
日,南海网记者就
“
大病医保政策您知多少
”
问题,在海口街头随机采访了
岁复杂先心病、
14
岁以上儿童先心病、
0-14
岁儿童急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重型精神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
I
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先天性耳蜗抢救性植入
(2013
年新增加
)
。
如果患者又刚好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不含
1-6
级残疾军人
)
、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患重特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
8000
元以上的家庭贫困的人员。在获得大病再次报销的基础上,还可以申请民政救助。今年,海南民政部门将在三亚、儋州、五指山、澄迈、保亭等
5
个市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行这些种类的大病救助。救助封顶线为
2
万元。
还有一个利好消息是:海南起草了《海南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
,拟从新农合历年结余资金中人均提取
10
元,建立大病保险基金,由政府为参合农民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再赔付。对年度累计负担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参合患者,再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不低于
50%
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按
60%
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三倍按
70%
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四倍按
80%
支付、超过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五倍按
90%
支付,全年最高支付限额
5
万元。该方案拟于今年正式实施。
这相当于
“
二次待遇支付
”
,但是与
“
二次待遇支付
”
不同的地方是,它限定了比例,不受各市县年度统筹资金结余及其它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