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医院以
“
医改新尝试
”
为名,自办医药公司并为本院供药,说是为了
“
减少流通环节,从而降低药价
”
。兼任公司董事长的该院院长,还被作为公立医院办医药流通公司的典型代表受到推崇。然而,据《中国青年报》
15
日报道,该医药公司供给本院的药品价格,均大大高于市场价。
以太子参为例,在市价为
363.8
元
1
公斤时,该公司供给本院的价格却是
659
元
1
公斤,仅此一项交易,公司在两年中就多捞得
14.56
万元。而审计显示,该公司获利的大头,正是来自于本院及其病人。
如此
“
医改新尝试
”
,是一种多么居心叵测的算计啊!恰如行家所指出的:公立医院自办药品批发公司,无非是想通过自己的这种垄断地位,低价购药,然后再以高价回售给医院,并以更高的价格
“
开
”
给病人,从而实现赚钱的最大化。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医院的医改举措,尽管说起来都是
“
为了更好地服务病人
”
,可实际上呢,真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却是为了让自己能赚更多的钱。譬如大开
“
贵宾病区
”
,把公立医院的一些优质资源拿去开商业化的
“
专科分院
”
,甚或租赁出去给民间经营等等。
此类所谓的
“
医改新尝试
”
,不但背离公立医院的公益本旨,还直接玷污辱没了
“
医者父母心
“
。
医改当然是可以有
“
新尝试
”
的,但其宗旨只能是造福民生。根据卫生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就是一条: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显然,对背离这种公益性质的歧路尝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但不能为其开绿灯,还应坚决亮红灯,乃至给予严肃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