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迈入深水区,大病保险、大病救助筑牢保障底线。昨日在宁召开的江苏省医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对今年该省医改“重头戏”作出最新明确部署。
“改革越深入,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越能提高,老百姓越能得到实惠。”省医改办有关人士强调,“改革红利将在今年医改深入推进中得到极大释放。”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重中之重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今年医改重中之重。副省长毛伟明告诉记者,省有关部门将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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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试点县(市、区)的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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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总结评估,下半年逐步推开。
在抓好县级医院改革的同时,我省还将积极推进面上的公立医院改革,指导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镇江市加大改革力度,鼓励其他地区在改善医疗服务、建立“医疗联合体”、促进民办医疗发展等方面进行探索。
公立医院改革包含五方面内容,一、改革补偿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三、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督作用;四、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五、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迈向纵深的公立医院改革主要导向是:一方面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医生多看病、满足群众需求;另一方面,在提供更好服务的同时,提高医生收入和能力,医院的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得到提高。
医保筹资水平与支付比例双提高
根据部署,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
95%
以上。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管理。
今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280
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
350
元。
此外,提高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
80%
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
70%
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
75%
。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部分重大疾病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
80%
、
70%
、
70%
。
大病保险试点
7
月启动尽快推开
今年
7
月
1
日起,我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坚持试点起步、稳妥推进、规范运作,每个省辖市至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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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补充保险等的地区,逐步完善机制,做好衔接工作。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
50%
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