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设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部级
)
,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新机构取消了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等
5
项职责,将
6
项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在职能转变方面,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取消了
“
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
”
等
5
项职责,将
“
药品、
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
等
6
项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在人员编制方面,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345
名,其中局长设置为一正四副,为建立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与国家卫计委加强药品与医疗卫生统筹衔接、密切配合的机制,增设
1
名副局长兼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
司局领导职数
60
名
(含食品安全总监
1
名、药品安全总监
1
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
2
名
)
,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10
名。
在内设机构方面,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共设办公厅等
17
个内设机构。此外,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昨日公布的方案还明确了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等部委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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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公布(全文)